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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华区2019年和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操作规程

    龙华区2019年和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操作规程

    发布日期: 2020-12-22

    龙华区2019年和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操作规程


      2020年12月21日。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和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一、受理项目

      (一)2019年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项目(对企业上年度即2018年度研发费用予以激励扶持)。

      (二)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项目(对企业上年度即2019年度研发费用予以激励扶持)。


      二、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3月19日(截至18:00)。


      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地址

      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网上公布、发送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相关单位(请申报单位随时关注资金申报网站项目受理情况)。


      四、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规模以上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时国高证书处于有效期)或上年度研发加计扣除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加计扣除申报。


      五、政府资助标准

      第一条 对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年度研发加计扣除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根据区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预算,按照统一比例(最高为企业上年度研发加计扣除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第二条 综合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和税务部门认定的金额,取较小金额,作为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申请企业应当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不实申报的相关责任。对申报金额比税务部门认定金额高20%以上的, 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列为重点监测企业,并会同税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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