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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2021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和《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13号)有关规定,自9月4日起,我局开始受理2021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的申报,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鼓励支持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为开拓国内外市场参加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项目,对其参展项目所发生的展位费给予政府资助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21日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25日17:00(注: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3.补正材料受理时限:需补正材料的,应当在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前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申报。

  4.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三、申报须知

  1.同一企业年度内该项目在系统中只能申报一次。对于重复、分拆申报的,只选用申报金额最大的材料作为该企业该项目的申报材料;

  2.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系统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3.需补正材料的,应当在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前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申报。

  4.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预约指南:“i深圳”APP或关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疫情期间,请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

  5.具体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的申请指南。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申请指南

          2.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3.2021年度专项资金支持的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拟定目录一览表(更正含新增)


  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4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客服联系方式2


关于发布2021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0-9-7 本文被阅读 360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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