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详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的通知
首页>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的通知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8-3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0〕712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本次入库储备项目分为三个方向:人工智能数据服务平台、人工智能计算平台、人工智能算法应用平台。项目建设内容必须符合申报指南中的要求,同时满足已完成项目总投入30%以上的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或机构,具备承担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不允许联合申报,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企业或机构,截至本通知发布时,如有到期(项目实施期包括经批准同意的延期时间)未验收项目的,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单位近5年内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四)项目验收标准为申报指南中的实施目标。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客服联系方式3


      三、政府资助方式和标准

      经评审通过且已投入资金达到总投入30%以上的项目,将通过直接补助方式予以扶持。其中,人工智能计算平台类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方向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扶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额的30%。资金最终分配方案还将结合各地市项目推荐情况、项目评审情况、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以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


      四、申报途径

      (一)网上填报提交: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8月6日前,登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填写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报送至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纸质材料提交:请各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入库的申报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于8月11日前将优先推荐入库项目和摸查汇总表(附件3)以及申报书报我局新兴产业处。


      五、其他

      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省市区开展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0〕712号)

              2.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要求

              3.优先推荐入库项目和摸查汇总表

      

      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30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互联网/数据


    上一条: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首批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下一条: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指南
    关闭X
    抱歉,用户名或密码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