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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受理2020年光明区促消费活动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受理2020年光明区促消费活动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11

    关于受理2020年光明区促消费活动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深光发〔2020〕2号)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光明区促消费活动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光明区促消费活动资助项目。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申报时间: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至11月13日(星期五)18时止。(注:网上申报在非工作日时间也可进行。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至11月16日(星期一)18时止(注:仅工作日时间受理)。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填报材料:请登录光明区政府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站)在线填报申请书。请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填报完成后等待预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若审核未通过,请按照意见及时修改。

      (二)打印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企业服务门户,从平台导出带水印的《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


      四、受理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深光发〔2020〕2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资金政策实施细则》(深光工信〔2020〕147号)。


      五、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

          1.光明区促消费活动资助项目申请表
          2.光明区促消费活动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信息来源: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9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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