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光明区2020年第七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深光规〔2017〕16号),为做好2020年第七批招商引资项目政府资助落地奖励受理工作,现启动光明区2020年第七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招商引资落地项目
二、受理日期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4日(工作日)
(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修改后再提交的申请)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12月28日9:00-2021年1月4日17:00(工作日)
三、申报系统网址
(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提交通过线上初审后,从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四、受理依据
《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深光规〔2017〕16号)
五、纸质材料递交地址
受疫情影响,不接受企业上门提交材料,纸质材料请通过快递送达。快递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C座2楼202室(投资推广科)。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深光规〔2017〕16号)
2.企业服务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
信息来源: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6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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