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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南山区开展首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1

    关于南山区开展首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1〕1号)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商请推荐首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对象的函》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在组织开展深圳市首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集中推荐工作。请南山区有关单位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深圳市南山区范围内形成的,代表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指作坊、车间、厂房、仓库、管理和科研场所、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以及相关的生产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和生产教育设施、生活设施、陈列室、档案等;非物质遗存指商号、生产工艺知识、原料配方、管理制度等工业文化内容。


      二、申报条件

      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遗产主体保存状况良好、产权关系明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在中国、广东省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见证了本行业在世界、中国的发端,对中国、广东省历史具有重要影响,与中国、广东省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

      (二)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具备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对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的认同。

      (四)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其规划、设计、工程、建筑等方面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地域的风貌特色,对工业美学和现代工业设计等产生重要影响。

      (五)具备良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


      三、报送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材料U盘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科(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号南山区委大楼A座818)。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遗产申请书


      信息来源: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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