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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发布日期: 2019-12-1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价值: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五)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相应认定补贴,如:深圳市直接奖励5万元,各区还另有10-30万奖励。

    (六)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七)高新技术企业还是是其他资助项目(如研发资助、技术攻关等)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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