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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1年度第三批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拟扶持项目(核准制)的公示

    关于2021年度第三批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拟扶持项目(核准制)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5-13

    关于2021年度第三批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拟扶持项目(核准制)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我单位对2021年第三批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申报项目(核准制)进行评审,现将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和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其中,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本单位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139


      附件:2021年第三批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拟扶持项目(核准制)情况表


      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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