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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展2021年第四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开展2021年第四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6

          各街道办事处、各文化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修订稿)》,现就开展2021年第四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

      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2.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奖励

      第十七届文博会宝安区分会场;

      3.文化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

      2019年9月后获得国家、省、市文化产业资金奖励或扶持的项目(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单位认真研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等项目操作规程》(附件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2-4),于12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宝安体育馆西区310室)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3日  

    文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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