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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坪山区“聚龙人才”认定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30

根据“龙聚坪山”2.0版人才主政策,“3+1+1”产业人才系列政策已于11月10日生效实施。根据工作计划,为深入推进各相关政策的有序开展,现将2022年度坪山区“聚龙领军人才”(A、B、C类)人才的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业务受理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


二、名额分配

2022年度评审认定名额按照平常年份的50%进行认定。即评审出2022年度三大主导产业A、B、C类“聚龙领军人才”总名额不超过60人;其中,每个产业A、B、C类“聚龙领军人才”总名额不超过20人。评审名额优先满足A、B类“聚龙领军人才”,再满足C类“聚龙领军人才”。

每个申请单位推荐2022年度人才总数不超过5人。每1位被推荐人每年被推荐不超过1次。


三、评审流程及规则

(一)单位申报

由用人单位填写相关表格,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人才业务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二)评审及公示

区人力资源局对参评人员全职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牵头成立评审组织,组织专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评审。综合评审情况确定A、B、C类“聚龙领军人才”人选,并公示。

(三)备案及发证

区人力资源局将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发放坪山区A、B、C类“聚龙领军人才”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四、注意事项

申报条件及相关材料规范要求

《坪山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人才政策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 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被推荐人须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 3 个月或已签订兼 职协议,且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截至收件当日)。 

(三)被推荐人须为新能源汽车(电池、车辆工程)、智能 网联(通信算法、人工智能)、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具有 世界威望的战略科学家、战略企业家等。 

(四)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 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二、申请材料 

(一)坪山区“聚龙人才”认定申请表。 

(二)被推荐人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社保纳税证明等: 

1.被推荐人身份证或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被推荐人劳动关系证明; 

3.深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近 1 年社保缴纳证明; 

4.深圳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近 1 年纳税证明; 

5.深圳市公安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属于中 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三)被推荐人资格证明材料。 

(四)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五)被推荐人承诺书与授权书。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整理;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请单位被推荐人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由申 请单位审核并向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收件。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验,材料 符合条件的予以收件;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按程序审核相关材料,并通过线 上视频或线下走访等形式对被推荐人工作情况进行核实。审核不 通过的,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3 — 

(四)认定及公示。审核通过后,由区人力资源局报送区委 组织部进行认定。区委组织部按流程对被推荐人进行认定,认定 通过后,由区人力资源局进行公示(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 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局确定“聚龙人才” 资格,发放坪山区“聚龙人才”相关证书,有效期三年。 

四、申请时间 

全年工作日 

五、办理时限 

90 个工作日


《坪山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人才政策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一代电子信息领域 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被推荐人须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 3 个月或已签订兼 职协议,且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截至收件当日)。 

(三)被推荐人须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终端等新一代 电子信息领域具有世界威望的战略科学家、战略企业家等。 

(四)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 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二、申请材料 

(一)坪山区“聚龙人才”认定申请表。 

(二)被推荐人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社保纳税证明等: 

1.被推荐人身份证或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被推荐人劳动关系证明; 

3.深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近 1 年社保缴纳证明 ; 

4.深圳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近 1 年纳税证明; 

5.深圳市公安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属于中 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三)被推荐人资格证明材料。 

(四)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五)被推荐人承诺书与授权书。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整理;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请单位被推荐人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由申 请单位审核并向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收件。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验,材料 符合条件的予以收件;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按程序审核相关材料,并通过线 上视频或线下走访等形式对被推荐人工作情况进行核实。审核不 通过的,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四)认定及公示。审核通过后,由区人力资源局报送区委组织部进行认定。区委组织部按流程对被推荐人进行认定,认定 通过后,由区人力资源局进行公示(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 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局确定“聚龙人才” 资格,发放坪山区“聚龙人才”相关证书,有效期三年。 

四、申请时间 

全年工作日 

五、办理时限 

90 个工作日


《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人才政策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生物医药领域科研或 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被推荐人须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 3 个月或已签订兼 职协议,且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截至收件当日)。 

(三)被推荐人须为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合成 生物学、脑科学等领域具有世界威望的战略科学家、战略企业 家等。 

(四)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 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二、申请材料 

(一)坪山区“聚龙人才”认定申请表。 

(二)被推荐人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社保纳税证明等: 

1.被推荐人身份证或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被推荐人劳动关系证明; 

3.深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近 1 年社保缴纳证明; 

4.深圳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近 1 年纳税证明; 

5.深圳市公安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属于中 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三)被推荐人资格证明材料。 

(四)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五)被推荐人承诺书与授权书。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整理;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请单位被推荐人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由申 请单位审核并向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收件。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验,材料 符合条件的予以收件;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按程序审核相关材料,并通过线 上视频或线下走访等形式对被推荐人工作情况进行核实。审核不 通过的,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四)认定及公示。审核通过后,由区人力资源局报送区委 组织部进行认定。区委组织部按流程对被推荐人进行认定,认定 通过后,由区人力资源局进行公示(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 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局确定“聚龙人才” 资格,发放坪山区“聚龙人才”相关证书,有效期三年。 

四、申请时间 

全年工作日 

五、办理时限 

9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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