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软件著作权登记指南
一、基本概念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和国家优惠政策。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二、登记类型
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三、著作权属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样本一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电子版本一份。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软件源代码一份。
要求
(1)源程序总量超过3000行请按照前、后各连续50页,共100页提交;源程序总量少于3000行请全部提交;
(2)源代码中涉及的软件名称、公司名称一定要和申请表里的一致。
4、设计说明书或者操作手册一份。
要求
(1)设计说明书须含有详细的软件结构图、各个功能的流程图、逻辑框图,介绍软件总体设计,接口设计,模块名称功能,函数名称功能,算法,运行设计等内容。操作手册须含有详细的登录界面、操作步骤截图,其中涉及的软件名称、公司名称一定要和申请表里的一致。
5、个人申请者需填写非职务开发保证书.doc一份
6、如软件是在linux平台上以GCC开发的,需提交:GPL声明.doc一
五、办理流程
材料准备→初审电子版材料→提交材料→缴费→受理→等待审查结果→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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