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软件产品登记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软件产品登记项目的资料的组成
1、《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
2、《产品登记审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所登记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6、《软件产品登记声明》;
7、由指定测试机构出据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复印件;
8、企业国税、地税登记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
9、若产品的开发时间早于公司成立时间的另需提供《前期开发说明》。
至善科技:
1、上述1、2、6三项进入在线申报系统填写相关数据后,进入打印环节时系统会生成相应的表格。
2、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续。
二、申报资料的装订
1、上述材料的1、3、4、5、6、7、8、(9必要时提供)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2、第2项的审查表单独一页,不需装订。
3、收费标准600元/件。
三、软件产品登记流程
四、软件产品名称说明
根据信息产业部《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和参考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推行的《软件产品名称规范》,我协会对在深圳市登记的软件产品作以下规范说明。
1、软件产品的命名规定
软件产品名称必须由下列三要素构成:品牌、产品用途与功能、产品版本号,这三要素缺一不可。
2、软件产品名称构成如下:
(1) 第一要素为品牌
品牌中必须包含开发企业的中文简称或企业标识。
(2) 第二要素为:产品用途与功能软件
在本段中应以简明的方式表明该软件的用途(适用的行业、范围)与功能。
在本段末尾必须标明软件两个字,明确本产品是软件,不包括硬件。但是操作系统之后不用标软件两个字。
(3) 第三要素为产品版本号
产品的名称最后必须表明Vxx.xx或Vxx.xx.xx字样的版本号,其中xx必须为具体数字。
五、产品版本号的定义和修改规定
1、产品版本号的定义
产品版本号可分为简约版本号和完整版本号两类。
简约版本号的标识为:Vxx.xx,其意义为V<版本号>.<修订号>,如V2.0,V3.03。
完整版本号的标识为:Vxx.xx.xx,其意义为V<主版本号>.<次版本号>.<修订号>,如V2.0.1,V3.1.03。完整版本号适用于频繁修改的软件或庞大的软件系统。
<主版本号>的含义:标志产品版本的变化。如功能模块有大的变动,比如增加多个模块或者整体架构发生变化。
<次版本号>的含义:标志产品功能有一定的增强。如增强了权限控制、增加自定义视图等功能。
<修订号>的含义:标志产品有一些小的变动,一般是缺陷修复。修订版经常发布,时间间隔不限,修复一个严重的缺陷即可发布一个修订版。
2、产品版本号的修改规定
(1)在简约版本号中,<版本号>的修改即紧跟着V后面的xx的修改或升级,则产品必须重新登记;在完整版本号中,<主版本号>的修改即紧跟着V后面的xx的修改或升级,则产品必须重新登记。
(2)在简约版本号中,允许企业可根据需要对<修订号>的即第2个xx进行修改,这种修改不涉及产品重新登记的问题;在完整版本号中,允许企业可根据需要对<次版本号>和<修订号>即第2个xx或第3个xx进行修改,这种修改不涉及产品重新登记的问题。
总之,如果紧跟着V后面的xx即版本的修改或升级,则意味着已变成不同的软件,产品必须重新登记;如果版本不作变动,仅后续的xx的修改,则仍为同一软件,产品不必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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