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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4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成长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条件及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请于4月1日前,将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推荐表》和以上材料电子版报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遴选条件和范围 

      (一)遴选条件

      根据粤经信规字〔2017〕10号第四条要求,申报省高成长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2. 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是各地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培育的重点骨干企业。 

      3. 企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4. 近两年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5. 企业上年末的总资产: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6.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7. 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年平均增长率均达到20%以上。 


      (二)遴选范围

      根据粤经信规字〔2017〕10号第五条要求,省高成长企业重点遴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技术创新和投资能力较强、发展战略清晰、规模增长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优先遴选具有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 

      1. 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细分行业领域的“单项冠军”企业。 

      2. 企业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产品市场需求大,业务扩张能力强。 

      4. 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企业的技术优势明显,科技成果标准化程度高,具有发展的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中小企业。 

      5. 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A级以上。具备良好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能力。   

    工业

      二、推荐程序和推荐材料 

      (一)推荐程序。申报高成长中小企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 

      (二)推荐材料。 

      1. 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 

      2. 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2);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 

      5. 其他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列出详细清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如省级以上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或权威咨询机构作出的体现行业综合排名、单一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区)级R&D机构的证书、专利等)、著名商标证书;名牌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的ISO9000族质量体系等认证证书;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市、各单位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发动,按照“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审核汇总”的原则,认真做好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二)此次推荐工作不受名额限制,凡符合遴选条件和范围的中小企业,均可纳入推荐范围。 

      (三)请将推荐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的申报文件(含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于4月26日前报我厅。


    上一条:关于申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通知下一条: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补贴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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