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详情>宝安区无息借款项目资助
首页>宝安区无息借款项目资助
  • 宝安区无息借款项目资助

    宝安区无息借款项目资助

    发布日期: 2020-1-14


    宝安区无息借款项目资助


      一、申报条件

      申报无息借款项目资助的企业及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研发,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企业上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高新2

      二、申报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无息借款项目资助申请书》及电子文档;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4、上年度会计报表及本年度上个月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
      5、当年注册的企业,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本年度上个月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
      6、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纸质文件交复印件的需验原件,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申报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
      网上办理流程:预受理→受理→科室意见→局长办公会审定→办结
      主管部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受理机构: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办理依据:《〈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配套操作规程》(深宝府办〔2013〕15号) 第十九项

     

    上一条: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资助申请指南下一条:宝安区先驱企业总部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认定标准
    关闭X
    抱歉,用户名或密码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