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罗湖区本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20年1月区本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经核查,区本级共370位人才符合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2日,共5个工作日。
二、补贴发放条件
(一)受理范围:2016年3月23日起经区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
(二)学历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三)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四)发放条件:具有深圳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五)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补贴期间为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
(六)补贴申请时间:2020年1月。
信息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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