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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2-26


    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深宝文规[2019]1号,见附件1)《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宝文发[2019]63号,见附件2),现就开展2020年第一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文化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影视企业房租补贴(补贴时间:2019年1月至12月);

      2、优质文化企业成长奖励

      (1)专指2018-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0万元至10亿元的文化企业成长奖励;

      (2)企业统计年报的行业代码需符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文化产业行业代码;

      3、文化产业、影视产业资金配套项目资助

      (1)2018年4月18日后获得文化产业资金资助项目;

      (2)2019年9月5日后获得影视产业资金资助项目;

      4、创意设计重大活动奖励(2019年第十二届工业设计节)。

    文化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单位认真研读《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依其规定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并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3,4,5),于3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

      

      附件:

      1.《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2.《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

      3.《文化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影视企业房租补贴申请书》

      4.《优质文化企业成长奖励申请书》

      5.《文化产业、影视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申请书》

      6.《创意设计重大活动资助申请书》

      如需了解附件内容可以联系至善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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