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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资助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2-9


 

一、资金规模

本期专项资金项目资助总预算1200万元,资金分配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决定。

 

二、资助方向

本期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社会治理类项目、社会信用建设倡导与推动、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其他社会服务创新项目。在项目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将从项目非营利性、创新性、效益性、区域性、社会性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考量。

具体资助范围:

(一)心理健康领域。为空巢、丧偶、留守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辅导、情绪调节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对异地务工人员、在职从业员工、医护人员、家庭主妇等工作和生活压力易感群体开展心理健康咨询、辅导等服务,参与突发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等创新性服务项目。

(二)矫正安帮领域。为涉罪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安置帮扶等专业服务,帮助其消除心理困扰,重塑家庭关系,修正行为模式,恢复社会功能,重新适应社会生活和工作的创新性服务项目。

(三)纠纷调处领域。以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序良俗为依据,强化契约意识,重点对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家庭纠纷、银行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使之平等协商、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和解,消除纠纷的创新性服务项目。

(四)法律援助领域。为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福田区经济困难居民、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展个案辅导、案件回访、转介服务、信息交流、数据统计等工作的创新性服务项目。

(五)预防金融诈骗领域。以福田区居民为服务对象,针对近年来频发的网络、金融、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借贷等社会问题,进行案例普及讲座、宣讲,开展风险防范的创新性项目。

(六)社会信用建设领域。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为主旨,向职场骨干、社区居民等重点领域的重点群体开展信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社会诚信文化认知,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促进社会互信、社区融合的创新性服务项目。

(七)绿色环保领域。以深圳市推行垃圾分类政策为前提背景,以福田区居民为服务对象,科普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高福田区居民环保素质,提升福田区垃圾分类水平的创新性项目。

(八)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领域。以增强福田区社会发展活动为宗旨,以社会组织为服务对象,完善基层社会组织运营和管理功能,孵化社会组织品牌项目,组织培养专业性社工,带动各个主体参与社会建设的创新性项目。

(九)其他创新社会服务。围绕教育、环境、公共安全、风险防范、福利政策、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开展知识科普类宣传教育,开展公益倡导、扶老助残、应急救援、履行社会责任等行动。以社会提升发展、群众需求为导向,针对社区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和社区居民所关心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精细化的创新性服务项目。

 

三、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工作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6日24时

 

四、申报条件

根据《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社会团体或社会服务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以申请本专项资金,各类申报项目需要同时具备“非营利性、创新性、效益性、区域性、社会性”条件。

(二)申报项目结合社会政策和群众需求制定项目方案,项目内容同时具备“新颖性、迫切性、可行性”的性质,有利于协助政府部门解决社会问题。

(三)项目根据基层的实际和需求进行设定,汇聚更多资源、服务和管理向基层下移,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四)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资质条件:

1、申报单位原则上为福田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或者在深圳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地址在福田区的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组织);

2、申报项目的主题、内容与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一致;

3、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渠道保证各项制度的实施;

4、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5、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

6、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须的设备、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7、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带动社会资金等资源投入或志愿者参与;

8、申请组织不存在《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所列的予以限制的情形。

 

五、申报资料

申请使用本专项资金资助的社会组织应填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2);

(三)《项目预算明细表》(见附件3);

(四)《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见附件4)

(五)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六)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七)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扫描件;

(八)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等资产财务状况证明扫描件:

1、2019年1月1日前成立的组织,请提供2018年审计报告;

2、2019年1月1日后成立的组织,未进行年审的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组织,提供组织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九)如申请项目需与政府部门、其他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主体合作的,请提交相应的合作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文件等);如项目需介入社区或学校等区域开展的,参照前述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自拟模板,申报的项目中需与其他主体合作开展的服务,至少提交不低于总指标量的60%的合作证明文件);

(十)申报组织可以自主提交对其项目评审有参考作用的其他材料(如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重大公益性项目备案材料、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证明、已参加评估的提供评估等级证明、申请项目获得社会资金或物质支持的有效凭证等以及其他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六、申报流程

本期申报采取无纸化、电子化申报方式,全部申报材料需登录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和上传。

项目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s://jinshuju.net/f/KlPKsU

有意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官方网址,下载附件1-4的模板,按照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后,需在申报时间内,登录在线申报系统,根据提示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根据提示上传其他申报材料至在线申报系统。

以上所有材料申报方需留存好原件,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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