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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0年龙岗区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4-30


    关于申报2020年龙岗区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医疗卫生科技事业发展,增强我区医疗卫生科研实力,提高我区医疗卫生科技水平,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拟开展2020年区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分为扶持类及非扶持类,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在龙岗区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二)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三)项目研究开展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 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清晰、预期成果先进、应用前景广阔、社会效益显著,有助于提高我区医疗卫生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


      二、扶持标准

      1. 扶持类项目经评审认定为重点项目的,给予最高 20 万元扶持。其他一般项目,给予最高 5 万元扶持。

      2. 非扶持类项目予以立项但不给予资金扶持。

      3. 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为验收类项目,须在合同到期后 6 个月内提交结题材料。


      三、申报要点

      (一)申报项目课题组前三名成员均为我区在职人员,且有往年作为前三名成员列入区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但未验收的,不予受理新申报项目。

      (二)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担任第一负责人的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需对本院申报的项目材料严格审核,对项目进行初选后集中申报,提交申报项目推荐表并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申请单位意见及上级医疗卫生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客服联系方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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