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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宝安区股权投资标的企业奖励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 2020-6-2

    2020年度宝安区股权投资标的企业奖励申报指南


    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鼓励股权投资发展,对获得由区政府认可的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按其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部分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对获得宝安区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的企业,按其获得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部分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一、申报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机构投资或金融超市合作机构的投资;

      (2)获得宝安区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

      3. 本次申报项目的投资资金到位时间应在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以股权投资的验资报告为准。


    二、奖励标准

      1. 对获得由区政府认可的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按其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2. 对获得宝安区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的企业,按其获得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3. 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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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报材料

      1. 《宝安区股权投资标的企业奖励申请表》;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人(机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应于申报截止日期一个月内,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股权变更等信息);

      5. 本次股权投资验资报告复印件;

      6. 企业获得融资款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7. 银行开户证明;

      8. 申报年上一年度的企业纳税证明。(审计备用)

      9.企业获得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的需提交该基金的推荐函。(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出具给区工信局)


    四、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并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8日-2019年5月21日。

      (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0年4月28日-2019年5月25日。

      (三)邮寄办理:可邮寄至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

      邮寄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请在邮寄信封标上XXXX项目申报资料。

      (四)预约现场办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线上预约宝安区或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具体预约方式:预约方式为通过微信公众号宝安行政服务——在线办理——宝安政务好又快——预约。

      宝安区和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新安街道办事处1楼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 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沙井街道银图路一号(旧国税)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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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所有材料双面打印,编制页码及目录页(目录页装订在第1页),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统一采用白色封面,封面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邮箱、地址。

      2.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3.咨询联系方式: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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